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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医疗废物暂存处》的工作制度

更新日期:2015/1/26  来源于:www.hbjnzt.com  作者:  点击次数:
1.专职人员应严格执行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。
2.每天使用医疗废物转运车、专用工具、走指定路线,及时收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,并按照类别分置 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、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。
 3.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。五大类医疗废物分开放置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。
 4.做好防鼠、防蚊蝇、防蟑螂、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。
 5.医疗废物不得买卖,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密闭存放。
  6.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二次,每次至少半小时。地面、墙面、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 效氯拖、擦二次,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。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,及时对贮存地点、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。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。
 7.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。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统计,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。
 8.禁止在非收集地点、非暂存处倾倒、堆放医疗废物,禁止医疗废物混入他废物和生活垃圾。
 9.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,禁止吸烟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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