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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农村医疗废物处理的几点建议

更新日期:2016/5/24  来源于:www.hbjnzt.com  作者:  点击次数:
目前农村医疗垃圾的处理处于“有法不依、有章不循”的状态。有的单位处理的较好;但有的单位处理不够彻底;还有的单位未进行任何处理,将医疗垃圾倾倒在垃圾桶,甚至搞一个露天垃圾堆。为了防止疾病传播,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,农村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刻不容缓。
我省正强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,应以此为契机,着力抓好农村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,有效控制医源性感染,为建设生态文明、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夯实基础。建议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成立机构
农村医疗垃圾处理事关重大,工作难度大,技术要求高,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卫生工作重要内容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领导。成立农村医疗垃圾处理专门工作机构,落实工作责任,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,切实履行职责。
二、制定规划、狠抓落实
按照农村清洁工程的规划部署,结合农村医疗机构自身特点,卫生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农村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3至5年规划,并明确工作重点,确定年度实施计划。乡村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形成一级抓一级,层层有人管的工作格局。
三、贯彻法规、严格执行
农村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消毒管理法》、《医院消毒技术规定》、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》等法律法规:对医疗垃圾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,杜绝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,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。农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。
四、科学处置、科学管理
医疗垃圾在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,为杜绝医疗垃圾危害人民生命健康,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医疗垃圾回流社会。医疗垃圾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无害化处理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提倡以地级市为单位建大型集中处理装置,不主张医疗机构自己建小型处理装置。建议村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村医疗垃圾,乡医疗机构集中统一运送至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理体系;医疗垃圾的收集、运送、暂时贮存,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均应按章办事。从医疗垃圾产生的场所至焚烧处理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的全过程,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,并坚持从严管理、科学管理。
五、科技支撑、科研攻关
医疗垃圾处置始终是个难题。要做好农村医疗垃圾无害化,减量化处理,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。建议加大对医疗垃圾科研支持力度,向农村医疗垃圾处理科研课题倾斜,努力攻克技术难关,研究开发新产品。
六、强化督查、严格考核
要落实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“四定二保”目标管理责任制。做到目标具体明确到乡、村医疗机构,责任明确到人,奖惩明确到单位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,严格考核制度。实行农村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一票否决制,即农村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不达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卫生先进单位。